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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教研处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10-17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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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2008年支教工作补充通知》精神
接泾县教育局教人【2008】34号文件,现将《关于2008年支教工作补充通知》中主要精神传达如下: ●受援学校要加强对支教教师的管理,按泾政办【2008】2号文件要求,安排支教教师的平均工作量,妥善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工作、生活,充实发挥支教教师的骨干示范作用。 ●严格履行职责,不折不扣地完成本职工作,积极参加并指导受援学校学科教学研究,为受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尽心尽职。 ●鉴于目前城区中学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,小学科教师可两边兼课,但每周到受援学校授课,不得少于三天,否则不认可其支教工作经历。 请我校支教教师对照文件遵照执行。
2008-10-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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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教科室 责任编辑:xdy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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