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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校园欺凌   共建和谐校园           
拒绝校园欺凌   共建和谐校园

——我校开展“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”签名教育活动

作者:政教处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:2018/5/21 15:30:26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,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教育的工作要求5月21日上午,我校与泾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“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”学生签名教育活动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,校党委书记、校长王永生,泾县人民检察院一行4人,副校长佘超俊及高一年级部分班级近300名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。活动由政教处主任方利军主持。  

活动开始,方利军主任首先简要说明了开展此次签名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。县人民检察院胡倩茹检察官作了签名教育活动动员讲话,列举了校园欺凌现象的具体表现以及所带来的影响和后果,并号召全体同学从自身做起,拒绝校园欺凌现象。  

王校长在讲话中,希望全体同学要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,并在学习生活中以实际行动拒绝校园欺凌现象;要努力构建团结友爱、互帮互助、相互尊重、共同进步的学生关系,并在遭遇校园欺凌时学会用法律法规,用校纪校规来维护自身利益,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。最后,王校长宣布签名活动正式开始。参加活动的全体同学有序地在“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”的横幅上郑重签名。活动结束后,同学们纷纷表示: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要遵规守纪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防范能力,争做阳光守法的文明高中生。  

此次活动的举行,使学生进一步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,增强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了全体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,为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,全力构建文明和谐,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,打造文明校园、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奠定了扎实的基础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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